
澳门特区首宗国安案宣判,前立法会议员区锦新罪成获刑12年半。
澳门特区政府网站公告,澳门初级法院星期五(11月6日)就区锦新涉嫌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刑事案件作出公开宣判,判处他12年六个月徒刑。
69岁的区锦新被控三项罪名,包括在2001至2021年间触犯 “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罪”,以及“违反保密罪”三项罪名,案件今年9月以闭门方式完成审讯。
澳门司法警察局指,区锦新自2022年起,涉嫌长期勾结多个境外反华组织,向对方提供大量不实且具煽动性的资料,供其在境外及网上持续公开展览,涉嫌引起他人对中央及澳门政府的仇恨,并破坏澳门2024年行政长官选举。
根据澳门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可被判处10年至25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