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通了快两年,当初多交的安装费怎么就没了下文?”近期,江西省新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在开展农村供水领域“小切口”专项监督中,摸排到辖区某村小组村民反映的问题线索。
群众有反映,监督快跟进。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第一时间启动“提级办理+片区协作”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入户核验+资金溯源”,直查快办、账实互证,很快查清了事实。
原来,此前该村小组组长何某某向91户村民代收了自来水安装费。2024年安装完成后,结余款4.23万元本应及时退还,何某某却长期个人占用。村民多次追问,他推托搪塞,直到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才主动退还了被占用的结余款。
何某某悔恨不已:“是我纪法意识淡薄,把民生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对不起乡亲。”最终,何某某因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要求,受到政务处分。
“钱虽不多,可都是我们的血汗钱。现在心里终于踏实了。”退款现场,村民清点着退回的钱款,眉头终于舒展。
执纪者说
民生资金无小事,笔笔皆是民心账。基层小微权力虽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冷暖。本案反映出村级民生资金监管仍有薄弱环节,权力运行不够透明,个别村干部纪法观念淡薄,在小额集体资金上动歪心思。
基层干部当自觉筑牢纪法防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管好每一笔民生资金,不占群众一分一毫。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厘清边界、规范流程,同时推进村务财务常态化公开,让民生资金晒在阳光下,从源头遏制群众身边“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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