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严禁在食品、食用农产品中非法使用硫磺熏蒸、非法染色及违规添加的提醒告诫书》,严禁使用工业硫磺对蔬菜、食用菌等生鲜农产品熏蒸漂白、保鲜增色,要求辖区商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警惕外地二氧化硫超标农产品流入本地市场,实现跨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的前置防控。

也是在近日,安徽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通告,严禁使用硫磺对任何食用农产品实施熏蒸、浸泡、喷洒等违规处理。 

澎湃新闻留意到,10月19日,《人民日报》记者暗访四川乐山马边县、泸州古蔺县、叙永县多地发现,当地鲜竹笋加工存在违规使用硫磺熏蒸保鲜的灰色产业链,涉事作坊公然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引发社会对生鲜农产品加工安全的广泛关注。

据国标GB 2760—2024及《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硫磺严禁用于鲜笋熏蒸处理,旨在从源头规避二氧化硫残留带来的健康风险。但暗访中,当地多家竹笋加工作坊对违规操作毫不避讳,直言在售鲜笋均经过硫磺熏制处理。经硫磺熏蒸后的鲜笋品相鲜亮、不易发黑变质,存放周期可延长至一至两个月,大幅降低商户损耗。低廉的加工成本更是助推乱象蔓延,不少农户、商贩主动选择违规加工方式。 

澎湃新闻注意到,上述安徽省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通告,对食品级硫磺使用边界进行了说明,强调工业硫磺严禁用于任何食用农产品加工,并且告诫经营者违法使用被查实将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通告称,对照国标厘清硫磺合法使用边界,食品级硫磺仅限定用于水果干类、蜜饯、干制蔬菜等八类食品熏蒸,严禁对鲜笋、水果蔬菜、豆类、食用菌等生鲜农产品开展硫磺熏蒸、浸泡、喷洒,工业硫磺禁止用于任何食用农产品加工。并从生产加工、进货查验、仓储销售、线上经营等方面,要求经营主体建立生产台账、留存进货凭证,自查封存疑似不合格产品,同时依托12315热线接收群众线索举报。

通告提到,凡生产、销售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或违规采用硫磺处理的食用农产品,均属于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抽检和执法检查,一经查实,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食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媒体的公开报道显示,硫磺违规熏蒸不仅破坏市场经营秩序,更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长期食用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会对人体呼吸道、消化道产生刺激,损害身体健康。鲜笋作为大众高频消费的生鲜食材,违规产品流入市场后,直接侵害消费者切身权益,同时严重影响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口碑形象。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违规作坊多隐匿在乡村偏远区域,点位分散、隐蔽性强,日常排查监管难度较大,导致乱象长期难以根治,暴露出部分县域生鲜加工环节的监管短板。

针对曝光的硫磺违规熏蒸农产品乱象,自10月以来,全国多地迅速跟进,发布专项通告和监管举措,规范食用农产品加工,从严整治硫磺滥用违法行为。

作为四川竹笋主产区,宜宾筠连县于10月27日召开硫磺熏制竹笋食品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新鲜竹笋严禁硫磺熏制,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围绕竹笋全链条开展拉网式排查、夜间突击检查,建立隐患台账,从严查处非法熏笋、二氧化硫超标等违法行为,严管工业硫磺流向,做好不合格笋品封存,压紧属地、部门及生产经营者各方责任,一方面保持执法震慑、畅通举报渠道、做好舆情防控,另一方面推广无硫烘干、冷链保鲜等技术推动产业提质。

云南水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22日发布《关于禁止使用硫磺熏制竹笋的通告》,明确硫磺不得用于竹笋熏蒸保鲜,要求笋农、小作坊、农贸市场、电商经营者,不得收购、加工、销售二氧化硫超标的竹笋产品,落实索证索票,从流通关口拦截“硫磺笋”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