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工智能(AI)时代,中美产业网络深度嵌套,经贸依存具有厚实的经济基础,构建共生共赢的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经贸关系是时代使然。它以尊重、公平、对等为准则,依托元首会晤落地各类双边机制,在划定安全底线前提下推进产业链协同、AI治理对话、经贸规则协调,塑造竞争有度、分歧可控、合作持续的新型中美经贸关系。
一、AI时代中美经贸关系的战略新定位
作为全球体量最大的两大国别经济体,稳定的中美经贸关系是影响全球经济走势的核心力量。伴随大模型、智能制造、工业数字化平台等人工智能技术加速产业化落地,全球产业比较优势发生结构性变化。传统依靠劳动力成本的国际分工模式,逐步转向依赖数据、算法、算力、高端人力资本等新型要素的跨国配置。国际经贸博弈的边界从传统货物贸易、市场准入、关税争端,拓展至技术标准、跨境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保护、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等制度层面。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使得新型中美经贸关系变得复杂。
美国时间2026年9月23-25日,中美两国元首就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及重大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八点成果共识。双方同意构建“基于尊重、公平、对等的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同时在经贸磋商机制、AI对话、供应链稳定、跨国执法合作等领域达成务实安排。此次元首外交释放的积极战略信号,为人工智能时代构建共生共赢的中美经贸关系提供了清晰指引。但是,10月19日,美国国土安全部依据2018年《联邦采购供应链安全法》发布命令,禁止联邦民事行政机构采购深度求索(DeepSeek)及其关联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禁令延伸至采用DeepSeek技术开发的第三方产品和服务,并未具体说明所谓安全风险,也未明确移除期限。由此,美国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禁止中国人工智能企业参与竞争,也剥夺了美国用户自主选择AI技术和服务的权利。显然,这不利于中美两大国AI对话及相关供应链稳定。
二、建设性战略稳定与共生共赢关系在AI时代的内在统一
建设性战略稳定经贸关系,核心要义在于摒弃“零和思维”,将大国经贸互动置于相互依存的共生共赢系统之中。在人工智能时代,这种共生共赢关系被赋予全新内涵。
第一,产供链共生由传统制造业中间品贸易,延伸至人工智能全链条协同。人工智能属于长链条、强协同产业,覆盖算力芯片、基础软硬件、数据标注、模型训练、行业场景落地等多个环节。美国在底层算法、高端芯片设计、基础大模型研发领域具备先发比较优势;中国拥有海量实体经济应用场景、较完备制造业配套体系、庞大消费市场和规模化工程落地能力。美国人工智能技术需要依托中国制造业场景完成产业化验证;中国产业数字化转型也需要借鉴美国前沿算法与算力技术赋能实体经济。但美方近年来推出的出口管制、技术围栏,试图打破这种自然形成的共生结构,只会加剧全球供应链碎片化,导致产业链割裂的双输后果。
第二,AI时代数据贸易与数字市场构筑起新的共生纽带。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持续迭代都高度依赖真实场景数据。中国庞大的实体经济与消费市场持续产生海量工业数据、消费数据,为AI模型试错、优化提供天然试验场;美国拥有成熟的数字治理经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跨国数字平台。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双边经贸新的交集领域。而数据安全、算法偏见、AI生成内容侵权、跨境监管冲突等风险,使得单一国家难以独立完成治理,这正是共生关系在AI时代的新表征。
第三,共生共赢与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深度融入竞争与合作。在人工智能领域内,大国技术博弈长期存在,技术标准、产业赛道、市场份额的竞争将持续上演。构建建设性战略稳定经贸关系的关键,在于区分良性竞争与恶性对抗。良性竞争是以市场为基础,在知识产权、公平竞争规则框架下开展技术创新比拼,倒逼两国产业提质升级;而恶性对抗依靠行政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强制产业转移、实施单边制裁,破坏共生共赢体系。本次元首会晤达成的八点共识,恰是承认竞争、拒绝对抗,管控分歧、拓展务实合作。
三、人工智能时代构建建设性战略稳定经贸关系的结构性问题
第一,AI前沿技术议题存在安全泛化倾向,管制边界持续扩张。近年来,美国将人工智能、半导体等前沿技术议题高度安全化,持续扩大出口管制清单,限制高端算力、先进芯片、AI配套软件对华出口。从共生共赢来看,技术安全泛化会撕裂人工智能产业链分工网络。限制技术流动,短期看似维护美国技术领先地位,长期将压缩美国高科技企业海外市场空间,缩减研发回报。对中国而言,虽然抬升产业智能化转型成本,但也倒逼本土产业链自主攻坚。
第二,中美数字治理理念差异,催生人工智能相关经贸领域制度摩擦。人工智能衍生出算法知识产权、AI生成内容权属、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税、算法监管等全新规则议题。中美两国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社会治理逻辑、数据安全诉求存在明显差异,规则理念分歧客观存在。美方更倾向推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侧重维护企业商业权益;中国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主张数据流动安全可控。若缺乏常态化对话渠道,规则分歧极易演变为新型贸易壁垒,催生数字领域阵营化对抗,阻碍人工智能产品、数字服务的跨境流通。
第三,产业叙事理念差异和供应链“去风险”举措,放大产供链冲击。美国推行供应链去风险、友岸外包政策,引导跨国企业外迁部分产能,试图降低对华产业依赖。但中美产业网络历经数十年深度融合,已形成高度嵌套的复杂系统,简单转移产能将面临配套不足、供应链协同效率下滑等难题。在AI制造领域,制造业配套体系的重要性尤为突出。美方行政施压、强制重构供应链,则会破坏市场主导的共生分工,抬升全球生产成本。本次元首会晤达成的八点共识,专门设立中美人工智能对话等,为管控AI新兴领域分歧搭建稳定平台。
四、依托元首会晤共识,推进构建共生共赢的中美建设性战略稳定经贸关系
第一,落实经贸磋商共识,夯实AI产业链有限协同,维护全球智能供应链韧性。会晤共识明确认可中美经贸磋商机制的积极作用,支持推进贸易理事会,落实300亿美元对等降税安排,延期吉隆坡经贸磋商成果。据此,中美可在非敏感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拓展产业合作,聚焦工业智能、智慧农业、绿色低碳智能技术、AI医疗影像等民生赛道,支持两国企业联合开展场景落地与技术验证。同时,搭建供应链预警沟通机制,针对算力、关键零部件等重要品类设立危机沟通渠道,规避突发政策冲击引发的断供恐慌。
第二,用好中美人工智能对话机制,搭建AI风险共治平台,推动AI经贸规则求同存异。会晤共识确定建立中美人工智能对话,同步设立人工智能事件沟通渠道。据此,可分层推进规则沟通。第一层优先凝聚风险治理共识,围绕AI安全、防范恶意技术滥用、算法风险评估、AI生成内容版权保护形成底线共识,建立风险预警、信息通报机制;第二层协调经贸相关规则,围绕AI软件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数字产品市场准入开展对话,严格区分国家安全议题与普通商业议题,避免商业技术问题被随意泛安全化;第三层共同参与多边数字治理,在APEC、G20和WTO框架下探讨数字贸易规则。
第三,构建分级竞争管控框架,引导竞争走向共生共赢轨道。建设性战略稳定经贸关系核心在于对竞争领域分类施策,建立常态化冲突管控机制。据此,基础前沿算法、高端芯片等事关国家核心技术安全的领域,双方可保留产业发展与安全防护的权利,相互尊重彼此安全关切;通用AI应用、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等商业化领域,则遵循市场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开放市场准入,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建立技术出口管制事前沟通渠道,尽快签署加强危机沟通与预防的谅解备忘录,多维度防范各类领域风险外溢。持续扩容双方共同利益,筑牢共生共赢的双边经贸关系。
总之,构建共生共赢的建设性战略稳定经贸关系,既是中美两大经济体理性选择,也是人工智能时代全球化持续前行的内在要求。
[作者沈国兵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院教授,段景辉系上海海关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复旦大学“两大工程”三期资助项目(2026FDLDGC1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