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何云起(化名)】法官,我当总经理当得好好的,他们突然把我免了!说我在二级市场炒股亏了公司钱,根本没那回事!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全违规,决议必须撤销!

【被告公司】免你是因为你背着董事会挪用公款,证据确凿!三位董事全到会,三分之二通过,合法合规。

【原告 何云起】那只是你们单方面的说辞,你们的证据也并不能说明问题。凭什么无缘无故开除我!

【被告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聘任解聘经理,这就是我们的权力!

【法官】本案焦点:司法审查范围。董事会决议撤销只审三件事: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是否违反章程。解聘总经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在司法审查范围——公司自治原则,法院不管。这次会议召集程序合法、表决比例合规、内容也未违反章程,免职决议有效,驳回何云起诉请。

【原告 何云起】我……

【被告公司】早知今日,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