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价,经济学有两个概念完全竞争状态和不完全竞争状态。完全竞争状态是指;市场里有数不清的买家和卖家,交易的都是同一种商品,任何一位买家或者卖家,都不能通过控制买卖量来影响价格,因为他的个人买卖量跟整个市场的买卖量相比是微不足道的。更典型的例子是股票市场。完全竞争状态对应着售价值,不完全竞争状态对应着价值。而在新式生活当中,只有几个别市场符合完全竞争的模式,而且他大量的场合都处于不完全竞争的状态。侵蚀的世界中,每位供应商都力争给消费者提供不同的产品,力争把自己的产品做得更有特色,这样的社会才是理想的竞争状态,才是完美的竞争。…对此,经济学家哈耶克在。《竞争的含义。》中指出;竞争的本质就是动态的过程,但这个本质却被经济学家美。—那些追求静态分析的经济学家。—完全忽略了。大多数人似乎认为,判断真实生活中的效率标准,就是所谓的完全竞争状态。如果现实中的市场不符合完全竞争状态,那我们就说这是不理想的。这种看法不仅不可取,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应该用完全竞争状态来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标准。《薛兆丰经济学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