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不是所有进口到欧盟的商品都要被 CBAM 卡住。过渡期内,有几类明确的豁免情形,符合条件就可以省心。这篇帮你捋清楚。
正文
CBAM 过渡期内,主要有四类豁免:
第一类,微量豁免
进口的 CBAM 商品数量少、价值低到一定程度,可以自动免于 CBAM 管制。标准是:每批商品价值不超过 150 欧元。这类小批小量的进口,过渡期同样适用。对零星寄样、小批量采购的朋友比较友好。
第二类,军事用途豁免
根据欧盟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或北约,以及与非欧盟国家军方达成的协议,为军方使用而进口的商品,可以豁免。
第三类,EFTA 豁免
这主要针对那些已经在用 EU ETS 或与之挂钩体系的国家:适用 EU ETS 的国家是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具有与 EU ETS 完全挂钩 ETS 的国家是瑞士。这些国家的生产商面临和欧盟相同的碳价,所以商品免于 CBAM。可获豁免的国家或地区清单,列在 CBAM 条例附件3第1节里。
第四类,电力进口的有限豁免
从非欧盟国家进口的电力,原则上受 CBAM 管制。但如果这个国家和欧盟内部电力市场紧密相连,以至于找不到对进口电力应用 CBAM 的技术方案,可以豁免。这个豁免只适用于有限情况,有明确条件约束,不是普遍适用的。
一句提醒
豁免都是有明确前提和范围的,别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货肯定豁免。判断时,要对上具体的条款和清单。
结语
一句话:小批量、军方用、EFTA 国家、特殊情况电力,这几类可能有豁免。其他情况还是要老老实实走 CBAM 流程。
本文依据欧盟委员会 CBAM 官方指导文件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