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助老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实农村助老员队伍。发挥农村助老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银龄行动”,持续推动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开发农村助老公益性岗位,按规定通过相关渠道资金给予岗位补贴。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助老服务,通过组建农村助老服务团队或开放机构设施资源、设立服务站点、提供专业指导等方式,支持农村助老员开展服务。《通知》提出,明确农村助老员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需求收集和资源链接、政策和知识宣传、紧急援助和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包括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老年助餐服务,做好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为社会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