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四川省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在2021年版本基础上,从管理责任、食堂规划布局、运营管理、安全管理、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高校学生食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自2026年10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办法》细化了对食堂内部控制、廉洁风险防控和民主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高校应建立健全食堂人员岗位选聘、回避、定期轮换等制度,将人员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嵌入食堂运营管理全链条。不得将校级领导干部、民办学校举办者、后勤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直系亲属安排在食材采购、验收、库管、财务、食堂经理等食堂运营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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