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卫报》等媒体报道,近日,多个英国创作者协会的领导者及相关创意工作者联合撰文,呼吁科技公司应向其使用的作品创作者支付报酬。AI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版权的使用与传播模式,但相关的报酬支付方式却没有进行相应的更新。



编译|张婷



近日,多个英国创作者协会的领导者及相关创意工作者联合撰文,呼吁科技公司应向其使用的作品创作者支付报酬。


此前,10月19日,AI科技公司Anthropic曾提议,将其5%的股份用于资助“公共利益”。但这引发了一个重要问题:谁应从技术进步中受益?在为公共利益投入资金之前,像Anthropic这样的AI企业是否应首先向其使用的创作者支付报酬?


此次发表联名撰文的创作者协会领导者及相关创意工作者包括芭芭拉·海耶斯、塔伊芭·纳赛尔、克里斯蒂安·齐默尔曼和保罗·塞豪尔特等,他们预估如果此呼吁能成行,每年可带来高达3亿英镑的收入,为英国创作者提供额外收益。 


10月19日,AI公司Anthropic曾承诺将其5%的股份用于资助“公共利益”。 根据同样的原则,设备制造商也负有责任:创作者应分享其作品所产生的价值。智能手机、电脑及其他设备使得创意作品得以复制和存储,但英国的创作者却无法获得这些作品复制产生的报酬,而已经有40多个国家的创作者享有这一权利。


拟议的报酬将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对用于复制或存储创意作品的设备进行适度出资。该基金每年最高可筹集3亿英镑,为创作者提供额外收入,并支持技能培训、文化项目以及经济实惠的工作空间。


对于收入长期低迷且持续下降的创作者而言,这些支付将带来切实改善。据统计,视觉艺术家的年均收入中位数仅为1.25万英镑,按实际通货膨胀计算,比2010年低了47%。根据2022年和2018年发布的调查,创作者通过写作获得的中位数收入仅为7000英镑,而此前为11300英镑。视听表演者的中位年收入则为17500英镑。然而,正是创作者的工作吸引了人们对技术的关注,维系了用户的参与,并推动了创新。这些创作者应分享其工作所创造的价值,以便他们能够持续创作并推动这一循环。呼吁指出,英国政府应将这一原则转化为实际行动,通过设立“智能基金”来实现。


撰文者:

芭芭拉·海耶斯 

英国作者许可与版权协会(ALCS)首席执行官

泰伊巴·纳赛尔 

英国股权版权协会(BECS)首席执行官

克里斯蒂安·齐默尔曼 

设计与艺术家版权协会(DACS)首席执行官

保罗·塞豪特 

PICSEL首席执行官


本文参考链接: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2026/oct/25/tech-firms-should-pay-the-creators-whose-work-they-use

本文系编译内容。编译:张婷;编辑:走走;校对:杨利。未经新京报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欢迎转发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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